轉知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函請本府轉知有關「98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偏遠學校交通補助,請自強國中、富北國中、卓楓國小、明義國小及明里國小等校提出申請,以利補助作業。
一、 依據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99 年 2 月 25 日臺史前館公服字第 0990000727 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偏遠學校參加,該館同意補助交通費,每校以 5,000 至 1 萬元為限,按實核銷。請學校於 99 年 3 月 10 日前去函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申請。
三、 由於經費有限,依來函申請先後順序予以補助。
四、 經申請獲准之學校,該館以電話通知,並請學校備妥交通費用收據、發票(併附金融機構存款簿影本或帳號資料),俾憑辦理經費核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