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提醒】為補助各校辦理99年度「精進教師專業知能研習」,各校若有意願申請,請於2月26日前將研習計畫函報本府教育處審核。
一、旨揭研習申請案業經本府教育處 99 年 1 月 21 日處務公告(編號 1063 )公告週知。
二、目的:
(一)為提升本縣教師教學專業素養,培養教師參與課程規劃、 轉化、設計及行動研究之能力,並精進其「課堂教學」專業能力,為專業領域工作坊奠定實作基礎。
(二)建構學校課程發展之機制,落實學校本位課程發展及課 程評鑑。
(三)增進教師「教學策略」與「多元評量」的能力。
三、各校申請本項補助計畫參加對象儘量以全縣、區域性學校教師為範圍。
四、研習計畫電子檔請另傳至學管科許玉純( E-mail : pure5628@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