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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 冊列校長、教師擔任本縣「99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工作」命題人員,請 查照。

1.依據本縣「99 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工作計畫」辦理。
2.旨揭計畫之命題人員,請給予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請教務(導)處協助排代,代課費由校內相關項下支應;差旅費由本府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文後諒達(公文字號:府教輔字第 0990030446 號)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洪以書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1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0-02-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2-23 14:16:00
點閱數: 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