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體中﹞於99年2月22日至3月8日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98學年度第2學期閒置未用教學資源。【第3次公告】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整合教學資源實施要點」第 5 點規定辦理。
二、請各校自 99 年 2 月 22 日至 3 月 8 日填報第 1 階段─閒置未用教學資源,且務必填報【堪用】之閒置資源。
三、電腦、午餐廚房設備有閒置情形者,亦請一併填報為閒置資源。
四、各校以前曾經填報,但其他學校未有需求者,亦請重新再次填報。
五、學校倘無閒置未用之教學資源,亦請上網填寫『無』。
六、本次填報系統請同時上傳【實物相片】1─2 張,俾利需求學校瀏覽及運用小組委員審查。
七、學校閒置未用之教學資源請詳實填報,填報情形列入經費補助及年終考核參考。
八、『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網址:
http://210.240.39.73/或 http://report.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