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教育部「新整建運動場地執行優良學校推薦表」乙份案。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2 月 2 日台體(一)字第 0990017690 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為遴選學校新整建運動場地(包含田徑場、風雨球場、游泳池及簡易棒球場等類型)範例,供各校分享其工程設計、規畫、發包、施作、主體造價、周邊設施經費、監工、完工、經營管理等經驗。
三、受推薦學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招標過程順利並如期完工者。
(二) 施工品質管控與督導良好。
(三) 施工過程紀錄及檢測表格齊全。
(四) 完工驗收品質符合招標規範及使用需求。
(五) 能有效經營完善管理,發揮場地使用效能。
四、請學校於 99 年 2 月 10 日前將本表或書面資料先行傳真 03-8462790 ,再將正本寄至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張維華老師彙整。聯絡電話: 03-8462860#352 ,傳真: 03-8462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