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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服務役第78梯次役男服勤處所分配表(如說明),請學校役男管理人員於99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11時至花蓮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辦理本梯次役男會銜撥交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12 月 31 日台軍(二)字第 0980229664 號函辦理。

二、第 78 梯次分配學校名冊如下:國立啟智學校、永豐國小、萬寧國小、三民國小、縣立體中、明義國小博愛分校、化仁國中、豐山國小、中正國小、南華國小、富源國中、教育處。

三、請上列學校役男管理人員於 99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11 時前至花蓮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二樓(進入花蓮農校大門左轉 200 公尺),辦理本梯次役男會銜撥交作業。

四、役男分發至貴校服務後,務請落實役男的生活管理與服勤管理:

生活管理: 1 、規定役男服勤時依規定穿戴替代役服裝及相關配件,嚴格要求役男儀容整齊清潔。 2 、請注意役男在辦公室執勤時接聽電話禮儀。 3 、學校須提供役男住宿基本生活設施齊備,環境通風採光良好,門窗加裝門鎖及窗簾,注意個人隱私,令人有安全及歸屬感。 4 、基本住宿配備有冬夏棉被、枕頭、書桌椅、衣櫥、床、電扇、檯燈、冷熱水、衛浴設施具便利性,且不得向役男收取水電或瓦斯費。

服勤管理: 1 、建立役男上、下班簽到紀錄及請假及外出登記簿。 2 、依規定放假,假日服勤協辦各項活動,表現優良,可依替代役男實施條例第 55 條規定給予榮譽假獎勵。 3 、須注意役男執行勤務工作屬於輔助性質,內容包括直接勤務(協助維護校園安全、輔助教學、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協助特殊職能教育、協助教育行政)及其他勤務(環境清潔與維護、校園綠化與美化、臨時交辦事項)。 4 、嚴禁指示役男從事與公務無關之工作。 5 、役男每日服勤時間八小時,延長服勤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於事後減免勤務時間或酌予獎勵。 6 、除放假、請假、差假、服勤及參加訓練外,餘均應於服勤處所待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劉適程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311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01-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1-11 14:40:00
點閱數: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