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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2月19日彈性放假,學校教職員工依教育處規定時間統一補班補課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配合農曆春節假期, 99 年 2 月 19 日(星期五)調整彈性放假,公務人員並於 99 年 2 月 6 日(星期六)補上班。惟學校補上課時間為配合學期,訂於 99 年 3 月以後辦理,造成學校教師、學生補課時間與學校職員補班時間不一致,為維護學校校務運作正常,經與本府人事處協調確定,學校職員工等公務人員, 99 年 2 月 19 日(星期五)彈性放假,補上班時間配合學校補課時間辦理( 99 年 2 月 6 日學校職員工及行政人員不必補上班)。
二、原訂國中小寒假彈性放假三天(2/11 、 2/12 及 2/19 日),於 3/6 、 3/13 及 3/20 三個週六補上課,惟經學校師生反應,連續三個週六上課恐影響教學效果,建議暑假延後二天(即 7 月 1 、 2 日,星期四、五照常上課, 7 月 3 日開始放暑假),三月只須補課一天(3 月 6 日)即可。本案將徵詢學校意見後簽請 縣長核示,最慢於校長會議(暫訂 99 年 2 月 3 、 4 日)時確認。學校行政人員補班時間,容俟本案確認後,一併統一公告補班時間。(歡迎您至學管科資訊服務網提供您對本案的看法,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4_detail.asp?id=158&fid=28118#newa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李志成
連絡電話: 03-846277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1-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1-10 20:16:00
點閱數: 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