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平和、萬榮、瑞穗國中及北埔、太巴塱、太平、卓樂、古風國小,尚未核結教育優先區「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經費,請於1月5日前辦理核結。
一、教育部核定補助學校辦理教育優先區「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經費尚未核結學校(如附表),請於 1 月 5 日前辦理核結。
二、本案採簡化流程核銷,送本府核結時請附( 1 )經費結報表 2 份(「實支數」之數量、單價等請逐項填寫)( 2 )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 1 份( 3 )已核定之經費概算表 1 份。
三、執行本項如有結餘款,請將支票與上列 3 項資料一併送教育處社會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