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速件!請表列學校務必於98年12月28日前備妥公文及相關地震災損資料,陳報本府函轉教育部逐一審查。
一、 98 年 12 月 19 日晚間 9 點 02 分花蓮發生規模 6.8 級劇烈有感地震,感謝下列學校依規定時間內完成線上填報災損速報初估表,本府已向教育部回報災損概況。
國風國中、明禮國小、中原國小、吉安國小、北昌國小、宜昌國小、太昌國小、稻香國小、南華國小、水璉國小、壽豐國中、化仁國中水璉分校、豐裡國小、豐山國小、月眉國小、文蘭國小、銅門國小、鳳仁國小、鳳信國小、長橋國小、光復國中、光復國小、立山國小、豐濱國小、靜浦國小、新社國小、豐濱國中、春日國小、東竹國小、永豐國小、太巴塱國小、中正國小、中城國小
二、請各校下載附件檔,確認災損表內容。
三、教育部要求各校須核實填報相關資料:( 1 )災損表內之『數量』、『單位名稱』、『單價』、『總金額』,( 2 )災損相片(列印在 A4 紙上),務必於 98 年 12 月 28 日前備妥公文及上述資料,陳報本府函轉教育部。【註記:教育部特別宣達各校必需備妥公文,做為正式陳報的依據,請上列提報學校配合規定辦理,俾利爭取教育部補助災損之修繕經費。】
四、教育部將逐一審核各校各項災損,如果災損表內仍有未填正確數量及單價,教育部將不予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