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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公告】有關99年度1-6月「國中開設本土語言課程經費」暨「國小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經費」相關事宜,請各國中小承辦人務必要看.

1.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必須就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等 3 種本土語言任選 1 種修習,國中則依學生意願自由選習。
2.請 貴校確實填具「國中開設本土語言課程經費申請表(附件 1 )或國小原住民族語課程經費申請表(附件 2 )」,並於 99 年 1 月 8 日前填妥,紙本用印後免備文報本府教育處辦理申請,另以電子檔傳送至 cleanheart714@hlc.edu.tw 以利彙辦;未依期限提出申請,皆視為無開辦需求,相關經費撥付將以本填報資料為依據,請 貴校承辦人務必確實調查填寫並配合辦理。
3.請 貴校確實依學生選課意願(國中附件 3.國小附件 4)開課,如有開課困難請來電告知.其開課率將列入明(99)年度本土教育訪視評分參考。
4.為保障族語教師權益,勞健保費及勞保退職金提撥費用之計算方式,請知會 貴校人事、會計辦理;另請務必按月定期發放本案經費。
5.相關疑義請來電洽詢,文諒達.
備註:1.某語別即使只有一位學生選課,亦提供經費支應,師資難覓問題亦請來電.
2.感謝永豐.太昌.壽豐.南華國小拔得頭籌~辛苦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許書彬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09-12-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2-17 14:13:00
點閱數: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