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教育部第19次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請各國中配合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11 月 13 日【通報】最速件及教育部「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問卷資料尚未送至校外會協助統計之學校,請自行建置施測問卷結果後於 98 年 12 月 11 日前函送本府教育處,並寄電子檔至 aszx1133@gmail.com 。
三、施測後,應依調查結果辦理下列事項:
1.記名問卷:請針對毆打、勒索及霸凌事件主動瞭解相關事實,協助解決學生困擾。對加害學生亦應啟動相關機制加強輔導工作,並建立「記名問卷調查暴力、霸凌加害、受害學生名冊及輔導紀錄表」。(無則免送)
2.不記名問卷:請針對校內教師體罰現況,提出檢討分析與改進策略。(無則免送)
3.請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將電子檔回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 aszx1133@gmail.com ;紙本請核章後函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四、備註:本案已於 98 年 11 月 24 日 18:35 公告「教育部第 19 次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相關規定,請各國中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