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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處委請 中正國小、大榮國小、高寮國小辦理「98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健康教育專業能力提升計畫」經費核定表1份,請於文到一週內掣據報府憑撥(免備文),請 查照。

一、依據本縣 98 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健康教育專業能力提升計畫辦理。
二、本案經費為教育部補助款,請依計畫核實以「代收代付」辦理,並於辦理核結期限前,檢具一般支付憑証檢核表、原始支出憑證及成果資料冊一式 2 份(含電子檔),函報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一併送府核銷。
三、上揭經費支用及核銷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花蓮縣 98 年度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
主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蔣華容
連絡電話: 8462860#523
傳真號碼: 8572660
公告時間: 2009-11-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1-24 11:12:00
點閱數: 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