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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將於98年12月10、11日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舉辦「中小學國際教育實務研討工作坊」活動,敬請本縣國民中小學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11 月 20 日台文字第 0980202623 號函辦理。
二、本工作坊活動限以學校團隊方式報名,報名截止日期為 98 年 11 月 30 日,請填妥報名表(詳情請至工作小組網站: http://www.epa.ntnu.edu.tw/06_01_02.htm),報名結果於 98 年 12 月 4 日公布於工作小組網站。如有問題請洽本案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黃曉青小姐(電話: 02-77343712)。
三、參與學校於會前得就推動國際教育五大策略工作「行政支援系統」、「學校國際化」、「教師成長」、「國際交流」、「課程融入」先行研擬「99 年推動國際教育方案草案」,並於會中討論修正。(各校請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
四、全程參與本次工作坊研習時數 12 小時,與 10 月 1-2 日「國際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全程參與時數 12 小時,併計共 24 小時者,獲頒「98 年國際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證書」,並列入教育部推動國際教育人力資源庫。未參加 10 月 1-2 日「國際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可累計至明年併計採認。
五、為鼓勵各參與學校將研習所得付諸行動,參與學校得於 99 年 2 月底前,以「行政支援系統」(必選)及就「學校國際化」、「教師成長」、「國際交流」、「融入課程」四個主題中任選二個,總計至少三個主題,規劃各校「99 年推動國際教育計畫」,經教育部評選優良者,由教育部頒授「99 年國際教育優良計畫獎」予以獎勵。
六、本工作坊之課程、教材、膳食經費,由教育部依規定編列支應,參加研習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其差旅費由其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支給,所遺課務以公假排代;因本次無法代訂飯店之住宿,檢附靠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之飯店資訊供參。
七、工作坊實施計畫及飯店資料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許玉純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6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09-11-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1-20 16:32:00
點閱數: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