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5 年 10 月 15 日府教體字第 1150204705 號函辦理。
二、申請項目與智慧保健系統重複之設備(全自動身高體重機),請於 11/18 日前至「教育部補助學校經費網站」修正,此項請修正或不要申請,以避免設備重複造成浪費,未修正者,將從今年度報送中央健康中心設備申請計畫刪除。 三、申請全自動身高體重機學校:國風國中、明義國小、宜昌國小、銅蘭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