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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訊息轉知】花蓮縣文化局「115年花蓮縣政府補助辦理假日文化廣場及多元藝術展演活動」案,延長申請收件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文化局 115 年 10 月 21 日蓮文推字第 1150011507 號函辦理。
二、依「花蓮縣政府補助辦理假日文化廣場及多元藝術展演活動作業要點」,本年度獲補助之計畫均須於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檢具成果報告書及相關憑證辦理核銷結案,逾期未請款者將無法撥付該筆款項。
三、檢附作業要點 1 份,或至「花蓮縣文化局/便民服務/假日文化廣場」下載( https://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