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5 年 9 月 15 日府社婦字第 1150170826B 號函辦理。
二、為發揮瑞穗社會福利館場地使用功能,積極拓展親子、兒少、婦女及中高齡福利活動相關業務,以活絡場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