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132015
轉知 函轉有關「115學年度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經費支用說明,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9 月 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4463 號函辦理。
- 旨揭計畫係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前揭要點業經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 115 年 8 月 27 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3408A 號令修正發布。
- 為配合前揭要點修正內容,旨揭計畫經費支用說明如下:
- 鐘點費: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國小鐘點費調整為每節新臺幣(以下同) 405 元、國中鐘點費調整為每節 455 元。
- 其餘經費項目仍依旨揭計畫及相關經費支用規定辦理。
- 倘上開鐘點費經費不足,請先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 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循內部行政程序辦理經費流用事宜。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發布者: 邱姿榕
連絡電話: 03-8462860#512
傳真號碼: 03-8577524
公告時間: 2026-09-08 13:59:00
最後修改: 2026-09-08 14:03:48
點閱數: 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