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31345

公告 為防範COVID-19、流感、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及水痘等傳染病於園內傳播,請幼兒園於開學前加強衛教宣導及相關防治措施,並落實環境清消、健康監測、個案管理、群聚事件通報及防疫物資量能盤點,請查照。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8 月 19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6602179A 號函辦理。
二、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近期國內 COVID-19 疫情呈上升趨勢,預估流行期將持續至 9 月底或 10 月初,開學後仍處疫情流行期,爰請幼兒園於開學前完成各項防疫整備,以降低園內群聚感染及疫情擴散風險。
三、 請幼兒園落實下列傳染病防治措施:
(一) 加強衛教宣導及健康自主管理:加強 COVID-19 、流感、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及水痘等校園常見傳染病衛教宣導,提醒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落實個人衛生及健康自主管理,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嘔吐、腹瀉或其他身體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
(二) 加強 COVID-19 防治措施:因應近期 COVID-19 疫情升溫及開學後仍處流行期,請幼兒園提醒教職員工生適時佩戴口罩,特別是出現呼吸道症狀或於人潮密集、通風不良場所時,並加強手部及呼吸道衛生;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避免到園,以降低幼兒園傳播風險。另請宣導符合公費新冠疫苗接種資格者,可依疾管署最新接種政策接種疫苗,尤其具重症高風險因子者應儘速接種。
(三) 落實幼生健康監測及個案管理:請幼兒園持續觀察幼生健康狀況,對於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嘔吐、腹瀉、皮疹或其他疑似傳染病症狀之個案,應依相關防治規定進行健康監測、適當安置及個案管理,並視需要提供口罩及相關協助;如發現疑似群聚事件,應依規定辦理通報,並配合地方衛生機關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四) 強化環境衛生及通風:請幼兒園於開學前落實園內環境清潔及重點區域清消,維護教室、廁所、洗手台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並確認洗手設備及肥皂等洗手用品充足;另請維持教室、公共空間及住宿空間良好通風,適度開窗或採取其他通風措施,避免長時間處於密閉空間。
(五) 盤點防疫物資及防疫量能:請幼兒園於開學前盤點口罩、酒精、洗手用品、清潔及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存量及使用量能,並依園內師生人數及疫情狀況適時補充,以因應 COVID-19 、流感及腸病毒等傳染病可能同時升溫之情形。
四、 請幼兒園持續依衛生主管機關最新防疫資訊,適時調整園內防疫措施;相關傳染病防治及 COVID-19 最新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 )查閱。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羅盛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6-08-21 10:44:00
最後修改: 2026-08-21 10:50:04
點閱數: 498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