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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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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80

轉知 轉送運動部修正發布「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一、依據運動部 115 年 7 月 30 日運國(三)字第 1150500894B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30 日以運國(三)字第 1150500894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law.sports.gov.tw )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國際事務司洪科員,電話:(02)8771-1874 。

  • 第五點附件一修正規定_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_修7_1150730.pdf
    1) 第五點附件一修正規定_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_修7_1150730.pdf
  •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修正規定_修7_1150730.odt
    2)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修正規定_修7_1150730.odt
主辦單位: 運動部
承辦單位: 運動部
發布者: 薛曉芸
連絡電話: 8462860#359
公告時間: 2026-07-31 17:11:00
最後修改: 2026-07-31 17:23:43
點閱數: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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