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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研習公告 有關本府辦理「115學年度國中小初任教師導入及薪傳教師增能研習」,請初任教師及其配對之薪傳教師於115年8月7日前完成報名。
- 依據「花蓮縣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花蓮縣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辦理。
- 旨揭研習規劃2日課程,相關說明如下:
- 研習日期:115年8月18日(星期二)至114年8月19日(星期三),共計2日。
- 研習地點:花蓮縣宜昌國小。
- 研習對象及相關報名方式:
- 本府115學年度國中小正式初任教師,請務必參加2日研習,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課程編號:5685501。(https://www5.inservice.edu.tw/NAPP/CourseView.aspx?cid=568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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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115學年度各校遴派配對之薪傳教師
- (1)未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之薪傳教師,請務必參加2日研習,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課程編號:5685503。(https://www6.inservice.edu.tw/NAPP/CourseView.aspx?cid=5685503)
- (2)已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以上(含初階、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之薪傳教師,請參加第一天115年8月18日(星期二)研習,第二天可依其意願參與,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課程編號:5685508。(https://www3.inservice.edu.tw/NAPP/CourseView.aspx?cid=5685508)
- 本府特殊教育類科初任教師,請同時至全國特殊教育網登錄完成報名,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study-info?id=607864
- 請各校協助初任教師依時限報名並完成研習,另請各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業務帳號管理人員於初任教師報到後,協助其更新「服務學校」、「職稱」等資訊,以利本計畫登錄研習時數。
- 薪傳教師資格、職責及獎勵措施,如下說明:
- 薪傳教師資格
- 基本資格為教學年資5年以上之專任教師,班級經營與教學表現優良,以及具服務熱忱為原則,並請各校依序優先聘請符合下列資格者:
- (1)具備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者。
- (2)具國教輔導團團員身分者。
- 倘校內無符合年資5年以上之人選者,得改遴派教學年資3年以上或跨校邀請之教師。
- 提供諮詢輔導至少1年(偏遠地區學校至少2年,請參閱附件)。
- 基本資格為教學年資5年以上之專任教師,班級經營與教學表現優良,以及具服務熱忱為原則,並請各校依序優先聘請符合下列資格者:
- 薪傳教師職責
- 提供初任教師諮詢輔導:包含教學、班級經營、親師相處與職場適應等問題,可透過對談、諮商、座談、課程研討、結合社群運作等多元形式進行。
- 於每學年度安排初任教師與同領域/科目之教師進行備課、觀課及議課。
- 每學年至少完成二次諮詢輔導及一次觀課,上傳至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台,並於學年結束後統一將其書面資料留校備查。
- 參與教育部與本縣所辦之研習及回流座談等相關會議。
- 薪傳教師獎勵措施
- 完成每輔導一位正式初任教師者則可請領8節減授課鐘點費,校長擔任薪傳教師者則予以敘獎。
- 薪傳教師完成初任教師諮詢輔導者另補助新台幣2000元諮詢輔導費。
- 每學年得依實際執行成果給予敘獎,以茲鼓勵。
- 薪傳教師資格
- 請 115 學年度新進正式初任教師之所屬學校,於 115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前完成初任教師與薪傳教師配對線上填報,網址為:https://forms.gle/7aZ9ErZR3MWbVUjN6。務必在最後完成填報時上傳「115 學年度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配對表單」 學校核章掃描檔。
- 附件「花蓮縣115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研習計畫」,「花蓮縣115學年度薪傳教師配對推薦表」供參。
- 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研習日期暫定為116年1月27日至1月29日,參加對象為113、114及115學年度初任教師,請事先排開要務並務必參與。
- 其他注意事項:
- 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實施計畫工作手冊規定,初任教師三年內須每半年回流一次,請教師所屬學校本於權責給予公假登記。
- 因分組課程教學所需,請參加教師於研習當天自備筆電。
- 為響應環保,請參與教師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
- 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員李灼悅小姐 03-8462860#5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