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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花蓮縣115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教學檔案評選交件期程相關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 115 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教學檔案評選暨展覽表揚實施計畫辦理。
二、教學檔案的內容可包含教保服務人員的個人資料、教學歷程、班級經營管理方式、專業成長與省思紀錄等。此外,教學檔案撰寫與形成過程中,教保服務人員團隊之間的互動討論及解決問題的過程等,均可將之以不同形式方式建置入檔,以完整呈現教學檔案的建置與發揮其效用。
三、請將教學檔案內的資料依序裝訂,逕寄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收件人請填寫貴校(園)輔導之巡迴輔導員姓名(黃蘭惠老師、陳哈拿老師)。
四、請各園於指定時間內115 年 7 月 13 日(一)至 7 月 17 日(五)內檢附教學檔案(免備文)逕寄本府,勿提前或延後。
五、檢附評選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