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6 月 2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1986A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彙整並排序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參與學分班教師薦送名冊,於 115 年 7 月 1 日前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kudevese@hlc.edu.tw 。
三、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 學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班」實施計畫及薦送名冊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