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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送運動部修正發布「我國組團參加國際性綜合運動賽會選手、教練及所屬運 動協會管理要點」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一、依據運動部 115 年 6 月 11 日運競(二)字第 1150301497B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11 日以運競(二)字第 1150301497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我國組團參加國際性綜合運動賽會選手與教練及所屬運動協會管理要點」。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 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競技運動司蘇小姐,電話:(02)8771-19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