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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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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安置,特教通報網畢業異動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府 115 年 3 月 26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58496 號函附件。

二、 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安置,特教通報網已安置完畢,請學校接收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 學校接收流程:

  1. 接收學生(原學校)
  2. 點學生畢業異動(原學校)
  3. 接收學生(未來安置學校)
  4. 更新教育階段及年級(未來安置學校)

(二) 國小附設幼兒園大班學生,不論是否就讀原學校,學校都請按上述接收流程操作。

(三) 須申請相關支持服務之學校請於 115 年 6 月 18 日前完成異動及接收,以利下一安置階段於時程內提出申請,避免影響學生相關權益。

*交通車:
   學前階段   6 月 8 日– 6 月 12 日
   國教階段   6 月 15 日 – 6 月 22 日

*專業團隊: 6 月 15 日– 6 月 25 日

(四) 不須申請相關專業服務之學生,請於學生畢業後,確認就讀學校再點選畢業異動,請原安置階段及下一安置階段於 114 年 6 月 11 日至 7 月 17 日前完成學生異動及接收

三、跨階段轉銜學生未來就讀學校,如與鑑輔會核定學校不同,請發文至鑑輔會,修改未來安置學校。

主辦單位: 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
發布者: 劉曉琴
連絡電話: 8547145轉104
公告時間: 2026-06-05 13:18:00
最後修改: 2026-06-05 13:26:27
點閱數: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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