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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07

極重要 案內學校經本縣審計室查核114年度1至8月財務收支,核有須請辦理事項(第三次回覆),請於115年3月2日(一)前將聲復內容《免備文》mail回覆。

請核有異常情事之學校填寫審核通知事項辦理情形表,

並請將(1).word 電子檔(2).核章紙本掃描檔(3).相關附件檔

一併傳送至s50822963@hl.gov.tw ,並務必於 115 年 3 月 2 日(一)下班前交本處彙整,俾憑函復審計機關。

主辦單位: 基金科
承辦單位: 基金科
發布者: 葉俐彣
連絡電話: 8227171*272
公告時間: 2026-02-23 11:34:00
最後修改: 2026-02-23 11: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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