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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第二次公告)有關「115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3)申請案,請各校把握申請期限送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已收件學校:01 國風國中、 02 北昌國小、 03 奇美國小、 04 中城國小、 05 明義國小、 06 舞鶴國小、 07 長橋國小、 08 見晴國小、 09 瑞穗國中、 10 中原國小、 11 西富國小、 12 化仁國小、 13 吉安國小、 14 中正國小、 15 明廉國小、 16 馬遠國小、 17 瑞美國小
一、依據本府 115 年 1 月 21 日府教課字第 1150017677 號函辦理。
二、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計畫名稱:「115 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 3 :辦理科技教育(含新興科技)學習及探索活動)。
(二)申請對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三)經費上限:每校 5 萬元整,第 1 期 3 萬元第 2 期 2 萬元。
(四)申請期限: 115 年 3 月 05 日(星期四)止,逾期不予收件。
三、請各校填寫計畫申請相關資料(如附件),計畫申請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自評表掃描檔以 PDF 格式傳送至指定信箱 sirius@hlc.edu.tw(並請確認電子信箱收到「已收件」之回覆),核章後將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正本送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免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