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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檢送教育部委託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審定本教科用書共同供應採購議價作業」第2學期各版本單價表及驗收文件電子檔等資料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 月 20 日新北教國字第 11501246031 號函辦理。
二、查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審定本教科用書共同供應契約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本採購案,由各適用學校逕行與廠商辦理驗收付款程序,並於各學期開學後 60 日內完成為原則」,先予敘明。
三、復查,前揭契約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略以:「各適用學校採購之教科書全部交清,廠商即應通知適用學校,適用學校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可得驗收之日起 30 日內依照法定程序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併予敘明。
四、有關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審定本教科用書第 2 學期各版本單價表、共同供應契約及驗收文件電子檔同步公告於「全國閱讀推動與圖書管理系統」網站( https://read.moe.edu.tw/),教科書驗收程序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驗收紀錄留校自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