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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填 檢送本縣辦理「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 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初任教師導入輔導回流研習」,請貴校轉知112-114學年所屬正式初任教師(含公費生)以下說明並辦理。
- 依據本府 115 年 1 月 14 日府教課字第 1150011937 號函。
- 經查部分初任教師尚未報名,請務必於115 年 1 月 16 日中午前完成報名,報名 1 日課程即可;考量須提前分組及課程完整性,不接受現場報名。
- 其他注意事項:
- 本研習須全程參與,方能核予 6 小時研習時數,請與會初任教師務必完成簽到(退)流程,俾利核發研習時數。
- 因分組課程教學所需,請參加教師於研習當天自備筆電。
- 為響應環保,請參與教師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
- 檢附未報名清單、研習計畫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