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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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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檢送「花蓮縣115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1份,請各單位廣為宣傳。

  1. 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及推動新住民教育,本府訂於 115年3月8日(星期日),假花崗國中舉辦本縣115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稱學力鑑定)。
  2. 本項考試一律免報名費,國中畢業程度考國語文、數學、英語文、社會、自然科學共五大科;國小畢業程度考國語文 、數學、社會、自然科學共四大科。
  3. 考試題型以選擇題為主。考試資格:國小級需年滿14歲(民國101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國中級需年滿17歲(民國98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
  4. 檢附報名簡章1份,自115年2月5日(星期四)起至115年2月8日(星期日)止,可於上班時間(平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日上午9時至12時)至花崗國中補校報名。報名請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4張2吋照片,亦可委託親友代為報名。
  • 花蓮縣115年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pdf
    1) 花蓮縣115年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pdf
  • 花蓮縣115年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docx
    2) 花蓮縣115年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docx
主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公告時間: 2025-12-26 14:12:00
最後修改: 2025-12-26 14:13:59
點閱數: 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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