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教育部115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教師參加進修 。(限國中及花蓮體中)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1 月 14 日府教學字第 1140222826 號函辦理。
二、不論是否有薦送,都要校長核章的紙本薦送表均需上傳至公務填報表 7915 及 7916 , 2 份薦送表:增能學分班薦送表(表一)、第二專長班薦送表(表二)。
三、填報方式,請務必詳見附件說明。
四、只有正式老師才能報名第二專長班,請務必詳見附件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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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3函_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114.1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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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需求及薦送表 - 發文版.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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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需求及薦送表 - 發文版 (國中及體中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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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需求及薦送表 - 發文版 (國中及體中表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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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國中第二專長學分班線上填報說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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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高國中增能學分班線上填報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