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參賽資格說明】114.10.17
一、依據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114 年 10 月 16 日國羽賽字第 1140000615 號函辦理。
二、考量團體賽制組隊合理性,故補充說明競賽規程中參賽資格。
三、原「114 年花蓮縣太平洋全國國高中盃團體羽球錦標賽」中競賽規程第捌條競賽項目說明中「各校參與團體賽,不限報名隊數,各隊選手人數最少需四人且不超過十人,報名同組第二隊以上每隊選手人數最少需達八人,唯最多不得超過十人。各選手參與團體賽限報一隊。」,修正為「各校參與團體賽,不限報名隊數,各隊選手人數最少需四人且不超過十人,報名同組第二隊以上每隊選手人數最少需達八人,唯最後一隊選手人數,至少需四人以上。各選手參與團體賽限報一隊。」。
四、檢附修正之競賽規程,修正字樣以紅字註記。
【第一次公告】114.10.08
一、依據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114 年 10 月 3 日國羽賽字第 1140000587 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 114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2 日(114 年 11 月 24 日場佈)。
三、比賽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館 ( 970 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23 號 )。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 16 : 00 止,逾期恕不受理。
採網路報名方式(報名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網路報名: https://mylivescore.pse.is/854f2l 。
★ 請逕依權責核予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教練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