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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有關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約用)輔導員徵才公告,請惠予轉知,請查照。
| 一、 | 為順利推動苗栗縣政府過渡性教育措施,誠徵具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專業人員。 |
| 二、 | 旨揭徵選資訊如下: |
| (一) | 職缺:約用人員 2 名;備取 1 名。 |
| (二) | 薪資: |
| 1、 | 經錄取聘用人員,具有心理師或社工師專業證照者,具碩士以上學位月薪 47,363 元聘用;學士學位月薪 45,052 元聘用。 |
| 2、 | 經錄取聘用人員,具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者,月薪以 42,742 元聘用。 |
| 3、 | 經錄取聘用人員,具教育學系(所)、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所)及犯罪防治學系(所)畢業者,月薪以 40,432 元聘用。 |
| (三) | 報名方式:即日起以郵寄或親送至民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4 時截止,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若以郵寄方式報名,則以郵戳日期為憑),意者將以下書面資料備齊後,依序裝訂成冊,送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0 號 5 樓(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過渡性教育措施徵選」。 |
| (四) | 徵選相關資訊請詳閱徵才公告。 |
| 三、 | 請上開人員有意願至公家機關服務者踴躍報名。 |
| 四、 | 檢附徵才相關資訊各 1 份。 |
| 五、 | 相關資訊可至「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一般公告」下載或逕洽陳老師, 037-55970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