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各校准予參加人員以課務排代方式核予公(差)假登記。 二、績優教保服務人員、公私立幼兒園資深服務人員、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請另洽特幼科;優良會務人員、愛心模範教育人員、基層教育會會務工作評量特優單位等獎項出席情形,如有更動請直接連絡教育會。 三、檢附原日期出席名單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