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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2條、第12條及第5條附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60196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主辦單位: 特幼科
承辦單位: 特幼科
發布者: 林楷倢
連絡電話: 8462860#265
公告時間: 2025-08-22 09:04:00
最後修改: 2025-08-22 09:07:21
點閱數: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