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 年度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訪視輔導計畫」審查會議紀錄辦理。
二、成績評選如下:
(一)國中組:
(二)國小組:
三、依據本縣「114 年度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輔導訪視計畫」,第玖條獎勵第三項輔導訪視結果分為優、甲、乙及丙等四等第。敘獎額度如下:
(一)優等學校:嘉獎二次一人為限及嘉獎一次二人為限。
(二)甲等學校:嘉獎一次二人為限。
(三)乙等學校不予獎勵,列丙等者應檢討改進並追蹤輔導。
四、請獲優及甲等學校於 114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前,將敘獎建議名單上傳至雲端表單https://forms.gle/geC88CxZn3JKf5ot8,俾利本府辦理獎勵事宜。
五、檢附敘獎建議名單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