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文化局 114 年 7 月 31 日蓮文圖字第 1140008919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內容包括交通補助相關規定(申請金額上限、調整為委辦費等)、得部分申請低或中年級巡迴書箱等。檢附修正計畫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