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7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2276 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均需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特教檢核表,填寫時程為 113 年 9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18 日,請貴校務必於期程內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完成(幼兒園免填)。
三、有關學年度轉換,請貴校完成通報轉銜作業,相關事項如下:
1.畢業生轉銜異動。
2.在校生完成升級,未於學期結束前批次升級,請個別於學生基本資料內修正年級。
3.放棄特教服務學生轉銜。
4.確認新生就讀並接收新安置學生。
5.學生資料更新。
四、檢附特教檢核表系統操作手冊 1 份,其餘操作手冊請逕至特教通報網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