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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有關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申請之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公告事宜,請查照。

  1. 依據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考試中心) 114 年 6 月 25 日考試字第 1140001224 號函辦理。
  2. 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應繳交考試中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為保障考生應考權益,使考生具充分時間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 115 學年度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業於 114 年 6 月 20 日(五),公告於考試中心大考中心網站之下載專區,敬請周知相關師生。
  3. 115 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 114 年 8 月 5 日(二)開始銷售與公告,屆時請轉知報名考生,詳閱「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楊琁如
連絡電話: 8462860#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5-07-01 08:37:00
最後修改: 2025-07-03 17: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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