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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詳情請參閱附件,請查照。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462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345A號、原民教字第1140030934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27 日臺教師(二)字第 1142601345D 號函辦理。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  若對旨案法規命令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小姐,電話:( 02 ) 7736-5663 。

主辦單位: 教學課程科
承辦單位: 教學課程科
發布者: 江瓊紋
連絡電話: 03-8462860*580
公告時間: 2025-06-30 10:04:00
最後修改: 2025-06-30 1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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