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下稱該署)114 年 6 月 20 日園署保字第 1141011774 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積極推動年輕世代關心並參與國家公園相關之保育及經營管理,並期透過公民科學家經驗分享,激發創新思維,提升公民在自然保育行動中的參與度與影響力,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舉辦本案活動。
三、本案競賽原訂於 114 年 6 月 20 日(五)截止徵稿,為鼓勵更多青年學子及公民科學家參與,特展延至 114 年 6 月 30 日(一)止。本案活動海報電子檔 2 式如附件,活動訊息同步公告於 https://reurl.cc/9DrDL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