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678
提醒
行政公告
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認真教學獎勵案」,請於114年7月3日前完成本縣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第7741號)且將「學校獎勵建議名單」核章後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彙整。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4 年 6 月 6 日府教學字第 1140107595 號 號函辦理。
二、詳見附件敘獎建議名單的注意事項,感謝。
三、獎勵建議名單不含教保員。
四、公務填報 7741 :填報範例,職稱:導師,不必寫年級及班別,如二甲導師,寫導師即可。
五、核章紙本,請用公文上表格,會議紀錄各校留存。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公告時間: 2025-06-16 15:55:00
最後修改: 2025-06-16 15:57:40
點閱數: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