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本縣 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2.113 年 9 月 11 日 府教課字第 1130182168 號函。
二、辦理時間: 114 年 6 月 18 日 9 時至 11 時。
三:辦理地點:萬榮國中會議室。
四、與會人員:萬榮國小 林哲玄老師、瓦旦.卡洛老師。
五、請所屬單位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精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六、本案聯絡人: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陳姿茵老師, 03-8462860#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