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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9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27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0 月 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29197B 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案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民特教組江小姐,電話:( 04 ) 3706-1280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張文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5-06-11 11:06:00
最後修改: 2025-06-11 1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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