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研習活動為使原住民族語教育工作者能更深入瞭解並應用原住民族語文教材編定基準(以下簡稱編定基準), 國家教育研究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於本( 114 )年將辦理 2 場次工作坊推廣該編定基準,使學員瞭解編定基準內容,藉由講師案例分享,學習以編定基準做為編纂族語教材之依據, 並實際演練及分組討論。同時邀請 3 位不同族別(阿美族、 泰雅族、排灣族)講師進行指導。其中,各場次講師案例分享如下:
(一)臺北場次:原住民語文編定案例分享—以泰雅族語為例。
(二)高雄場次:原住民語文編定案例分享—以排灣族語為例。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臺北場次:
1、時間:本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
2、地點:國教院臺北院區 607 、 608 會議室。
(二)高雄場次:
1、時間:本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
2、地點: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2 樓手作教室(高雄市小港區二苓國民小學)。
三、研習對象:本次工作坊以具有「自編教材」的教師為主要研習對象,包括原住民族語老師(含專職族語老師、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及其他有興趣學習本課程之教師),每場次約 30 名。
四、報名方式:
(一)本報名梯次為「臺北場次」,一律採網路報名。即日起至本年 6 月 20 日,請至本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後,登入並填寫報名表單,其報名網址如下: https://workshop. 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YearPlanAct. aspx ),或於附件掃描 QR Code 。
(二)報名截止日期後於一週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正、備取人員,正取人員未能前往參加者,最晚於本年 7 月 9 日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承辦人陳小姐(電話: 02- 7740-7142 ;電子郵件信箱: junia@mail.naer.edu. tw )。
(三)旨揭研習活動僅能擇一梯次參加,高雄場次報名事宜, 擬於本年 6 月底再行公告周知。
五、全程參加並核實完成簽到退者核發 6 小時之教師研習時數或電子研習證明書。
六、因課程安排教材討論,提醒報名學員務必攜帶自編教材及筆電,俾利後續研習課程的安排。
七、請報名學員所屬學校依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課務需自行處理。
八、檢送旨揭活動計畫書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