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第4點、第6點及第5點附表,業經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523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一、依據國教署 114 年 5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1523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署國中小教育組蔡小姐,電話:( 02 ) 7736-7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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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09030000E_1145501523B_senddoc4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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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09030000E_1145501523B_senddoc4_Attach2.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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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09030000E_1145501523B_senddoc4_Attach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