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教署依據「學生輔導法」辦理學生輔導工作,建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工作成果填報系統」,彙整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所填資料,並進行資料分析,其結果作為國教署輔導人力規劃、兒童及青少年輔導政策之參考,爰各校每月所填報之資料係屬重要輔導資訊,請本府確實督導所主管學校輔導工作填報狀況,並落實學校輔導工作。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工作成果填報系統(https://cgs.k12ea.gov.tw/),請各校於114年5月10日前完成填報。
3.附件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工作成果填報系統」填報情形彙整表,請各校檢視,尚未完成的學校請儘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