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學生技藝競賽、頒獎典禮及成果展暨博覽會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配合旨案作業所需,請各校將獲獎學生個人簡介資料(獲獎職群、職種、名次)及學生照片(解析度高,生活照、大頭照) 於 114 年 5 月 9 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四維高中-朱組長(tea76@swsh.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