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14)年4月 11 日(五)上午辦理完竣。 三、甄選結果:無符合錄取標準者。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張志剛 TEL : 03-846286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