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4 年 4 月 7 日、 4 月 8 日召開之 113 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 5 次(第 3 梯次)鑑定安置會議決議辦理及花蓮縣政府 114 年 4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74830 號函辦理。。
二、旨案會議決議已開放學校接收/異動,請各校於 114 年 4 月 22 日前完成,並確實完成學生資料更新或辦理異動(特別提醒:放棄特教服務學生亦須完成異動作業)。
三、通報網接收學生時,請確認鑑定類別及安置型態是否為正確,再進行接收。
四、此次鑑定安置會議決議之跨階段學生(大班及國小六年級)尚未能進行通報網接收,請另於跨階段轉銜安置接收日期接收。
四、若有相關操作問題,請電洽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特教通報網承辦人劉曉琴老師,聯絡電話: 8547145 分機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