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以 114 年 3 月 31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62780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
二、會議時間: 114 年 4 月 7 日(一)下午 2 時
三、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四、注意事項
※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以利個案相關事項討論與安排。
※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家長回函於 114 年 4 月 7 日(一)上午 10 時前回傳。
⭐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
⭐請各校與會教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招呼後再進入會議室。